記者從省紀委、省監委獲悉,近日,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李雪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2018年7月,經省委批準,省紀委、省監委對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李雪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。經查,李雪平違反政治紀律,與他人串供,提供虛假說明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組織紀律,在組織談話、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與他人合伙經營獲利,違規借用管理對象的錢款,影響公正執行公務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李雪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,喪失理想信念,毫無黨性觀念和廉潔意識,公器私用,把公權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性質惡劣,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委批準,省紀委、省監委決定給予李雪平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李雪平違紀違法所得;將李雪平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、提起公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審查調查期間,李雪平作了反思和檢討。李雪平在其懺悔錄中剖析,自己作為黨員領導干部,思想上的“總開關”出了問題,放松了自我要求,混淆了“親”“清”關系,多次與管理對象發生不正當經濟往來,以虛假出資收取分紅、借款名義收受賄賂,走上掩耳盜鈴式的歧途,最終自毀前程,毀掉一生。李雪平表示對不起組織,對不起家庭,對不起同事,真誠懺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