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二)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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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,溫州率先在全國開展新的社會階層發展黨員試點工作。在試點工作基礎上,2003年開始,我省積極穩妥地在新的社會階層中開展發展黨員工作,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、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奮斗、經過長期考驗、符合黨員條件的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黨內來,增強了黨的階級基礎,擴大黨的群團基礎。同年,省委制定出臺《浙江省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暫行規定》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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