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來,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制定出臺《部門單位新錄用公務員基層鍛煉實施辦法》,明確區級部門單位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滿后,統一選派到鄉鎮(街道)基層鍛煉一年,由鄉鎮(街道)明確具體崗位職責,落實駐村聯戶任務,完成記好一本鍛煉手記、撰寫一個工作案例、提出一項創新建議、參與一項實事工程、幫助群眾解決一個實際困難、完成一篇調研報告等“六個一”固定作業,推動新錄用公務員在基層一線、吃勁崗位壓擔歷練成長。
新錄用公務員在基層鍛煉期間由鄉鎮(街道)指定1名班子成員擔任幫帶導師。每季度以鄉鎮(街道)為單位組織1次集中座談,與參加鍛煉的新錄用公務員面對面談心交心。加強新錄用公務員鍛煉期間的平時考核和期滿考核,明確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、民主測評中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總票率超過20%、存在不廉潔問題等三大類底線標準,采取聽情況、查手記、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,全面考核新錄用公務員鍛煉期間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、學等六方面的現實表現,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依據,并與干部教育培訓、提拔使用、監督問責相掛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