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24日,對于如今已身陷囹圄的郭慧強來說,是個永生難忘的日子。
這一天,是他接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前夜,也是他失去自由前與家人一起過的最后一個中秋節。這天晚上,他家祖孫四代相聚在位于東陽中天世紀花城的家中吃了一頓團圓飯。數月之后,郭慧強在懺悔書中痛心疾首地表示,“多想讓時間就永遠定格在這一刻”。
然而劇情發展并沒有如他所愿。
2019年4月19日,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郭慧強受賄案公開宣判。經審理查明,2010年至2018年,郭慧強利用擔任東陽市委常委、東陽經濟開發區城北工業新區黨工委書記、管委會主任、六石街道黨工委書記、東陽市常務副市長、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、金華市婺城區區長等職務便利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建設、工程推進、資金撥付、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,直接或通過其妻子先后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所送的現金、購物卡等財物,共計價值人民幣559.48萬元。
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郭慧強有期徒刑6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;對郭慧強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宣判后,郭慧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,不上訴。
禍起一座房
轉折到底從哪里開始?
在外人看來,這個轉折似乎發生在去年中秋節。而郭慧強自己最清楚,真正的人生轉折,早在中天世紀花城這套房子購買之時就已經開始。
出身東陽農村的郭慧強自幼好強,小時候家里兄弟姐妹4個,算命先生唯獨說他不是大學生,結果他經過努力成了全村第一個大學生。畢業安排工作時遭到冷遇,他從一名普通鄉鎮干部干起,以“拼命三郎”的作風干勁,一步步走上區長的領導崗位。
然而這種不甘示弱,也成為他性格中的一把“雙刃劍”。1996年,郭慧強一家搬到東陽縣城居住。在城中村一間普通樓房住了多年之后,他開始生出一絲異樣感覺。
特別是2012年郭慧強由東陽市委常委、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改任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,開始分管發改、規劃、建設、國土等掌握資源要素的關鍵部門后,這種感覺更加強烈。
“當時上門求幫忙解決問題的人很多,但由于(我家)房子不起眼,有人來訪時都要打好幾個電話才能找到,找到了又因為小區老舊,沒有地方停車。”郭慧強回憶,更讓他介意的,是幾乎所有來的人都會說上一句,“市長,你住的都不如一個科長,該換房了”。
說的人多了,郭慧強的心態開始失衡,越來越覺得住在老宅和自己的職位嚴重不匹配。
他開始請人尋找合適的房源,不久就傳來消息。東陽當地起家的一家房產公司開發的排屋還有幾套留著,只要他想購買,可以按照2009年的開盤銷售價再打折出售。
當如此巨大的“誘惑”擺在面前,郭慧強坦言也曾有過猶豫和不安,然而虛榮心最終勝出。
彼時的郭慧強,眼里看到的只有房產開發公司看得起自己的“情意”,滿腦子想的是近500萬元的房款該從何而來。這一年,在朋友的出資支持下,郭慧強買下了這套以自己家庭收入根本無法承擔的600多平方米排屋,也把自己推向了違紀違法的深淵。
深陷“銅鈿眼”
接下來的情節顯得有些夸張又老套。
房子到手了,那些打著歪主意的“獵人”們似乎從郭慧強身上嗅到了味道。裝修錢不夠,馬上有人送來80萬元,還送來30多方的花梨木;有人不僅幫忙采購材料,還墊付了100多萬元的材料款;甚至庭院里栽種的羅漢松、房子里擺放的家具電器,統統有人“湊巧”送來。面對這些主動找上門的“心意”,郭慧強表示難以抵擋,更舍不得放棄。
或許當時,這些都是他認為一個副市長職位理應匹配的東西。然而正是這種錯誤的權力觀,讓郭慧強在違紀和違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。
其實,“拿公權換私利”在郭慧強身上早有苗頭。利用自己曾赴西藏掛職的經歷,他曾和妻子趙某聯手開過“夫妻店”,聯系自己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主購買蟲草,2010年至2016年期間從中獲利共計12萬元。
違規借貸又是一樁。郭慧強改任東陽市常務副市長后,不少房地產開發商和建筑公司紛紛以民間借貸為名,通過支付利息方式進行利益輸送。
此前提供低價購房機會的某房產公司,在郭慧強僅支付部分房款的情況下,又向其妻以18%的年息借款200萬元,而這筆錢原本應用于支付房款。10個月后,郭慧強收到該房產公司支付的利息30萬元。
嘗到甜頭的郭慧強以這套排屋向銀行抵押貸款300萬元,并以年息25%轉貸給另一家房產公司,至2014年10月共違規獲利106.85萬元。當某汽車銷售公司老總有事請托郭慧強幫忙時,郭慧強又授意妻子出借200萬元給該公司,每月按3分利息獲取利益。
郭慧強原先的同事、下屬也紛紛投其所好。其曾經任職的六石街道下屬某村黨支部書記吳某,就幫他聯系了一位經營礦產生意的老板,出借本金50萬元。結果這位老板由于經營不善,后來無力再退還本金及支付利息,在明知這一事實的情況下,郭慧強仍先后收受吳某給付的7個月高息和本金共計67.5萬元人民幣。
覆水難再收
俗話說,紙包不住火。
事實上,早在2014年郭慧強一家搬入新房沒多久,就有人舉報他低價購房的問題。金華市紀委專門派人調查取證,郭慧強與其兄、妻子和房產公司經理一起商量,偽造了2009年其兄交過34萬元定金的發票,同時對2012年的完稅發票重新開具并加上“2009年支付定金”字樣,確保“合理低價”雙保險,順利“混”過了調查。
此后,郭慧強受到提拔,讓他一度以為自己已經“漂白”。而且機會又一次來臨,2018年5月,因為婺城區原區委書記提拔,組織上讓郭慧強臨時負責區委工作。就在這關鍵點上,又有人舉報,這次是省紀委省監委對其展開調查。
郭慧強準備繼續掩耳盜鈴、自欺欺人。當年8月,省委機動巡視組進駐婺城區。郭慧強如坐針氈,但仍在巡視談話中作了虛假說明,還商量設計讓某房產公司一名財務人員做偽證來對抗組織調查。
在被留置前數日,他還一直與相關行賄人員進行串供,偽造證據材料,將受賄苗木款虛構成欠款,將房產公司的200萬元巨額賄賂偽裝成他人的投資款,將管理服務對象的行賄款偽造成為他人墊付的本息等等,企圖逃避對抗審查。“最終的結果現在看來顯而易見,不過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。”郭慧強說。
當時看不破,直到最后被留置,郭慧強方才后悔“名利都是過往云煙,與尊嚴、自由相比一文不值”。回首來路,他曾是家里的驕傲、業務的標兵,然而從那一套“看似符合身份,實則并不匹配”的房子開始,郭慧強日漸增長的虛榮心和貪欲讓他越過了黨紀國法的界限,他的“錯位”人生愈演愈烈、歧途難返。